赤峰市
政策通知公告

5月1日起,禁售!

2022/03/13 7.1k 阅读 218 点赞
记者从国家烟草专卖局获悉《电子烟管理办法》于近日发布并将于5月1日正式施行

《电子烟管理办法》主要内容为:


一、明确电子烟定义和监管对象;


二、对电子烟生产、批发和零售主体实行许可证管理,电子烟许可证管理不新设行政许可种类,仅在烟草专卖生产、批发和零售许可证的许可范围中增加相应条目;


三、对电子烟销售实行渠道管理,建立电子烟交易管理平台,规范电子烟销售方式;


四、对电子烟产品质量进行全程管理,建立电子烟产品技术审评和跟踪追溯机制;


五、对电子烟运输和进出口依法实施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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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电子烟管理办法》还提出普通中小学、特殊教育学校中等职业学校、专门学校幼儿园周边不得设置电子烟产品销售网点
禁止举办各种形式推介电子烟产品的展会、论坛、博览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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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电子烟产品禁止利用自动售货机等自助售卖方式销售或者变相销售电子烟产品
禁止销售除烟草口味外的调味电子烟和可自行添加雾化物的电子烟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通知公告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