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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通知公告

赤峰市公检法联合发布关于依法严厉打击涉国家统编教材使用违法犯罪行为的通告(蒙汉双语)

2020/09/08 1.1w 阅读 90 点赞
赤峰市公检法联合发布关于依法严厉打击涉国家统编教材使用违法犯罪行为的通告(蒙汉双语)

来源:赤峰公安 2020年9月9日 

发布时间:2020-09-09 17:1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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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峰市中级人民法院
赤峰市人民检察院
赤峰市公安局
关于依法严厉打击涉国家统编教材使用违法犯罪行为的通告

  多年来,党中央高度重视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普及工作,推行国家统编教材使用是党和国家对民族地区的关怀,有利于促进民族团结和民族地区的发展进步,有利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具有重大战略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
  近日,我市个别群众在网络上发布、转发涉及“国家统编教材使用”的不实、有害信息,甚至制造传播谣言,造成不良社会影响。为维护全市社会安全稳定,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赤峰市中级人民法院、赤峰市人民检察院、赤峰市公安局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等法律相关规定,严厉打击以下违法犯罪行为:

  一、在国家机关办公场所周围、车站、商场、公园、广场等公共场所非法聚集或者实施张贴、散发标牌、标语、传单,呼喊口号,打横幅等行为;在国家机关门前或者交通通道上非法聚集或者堵塞、阻断交通;以非法行为制造社会影响。

  二、利用互联网或其他通讯媒介编造故意歪曲国家政策、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等有害信息;故意编造、散布虚假信息、有害信息。

  三、通过威胁、恐吓、辱骂他人等方法阻挠学生上学、复课等寻衅滋事行为;煽动、威胁未成年人不接受义务教育等极端主义行为。

  四、非法集会、游行、示威以及煽动、组织、策划非法集会、游行、示威的行为。

  五、在公共场合故意焚烧、毁损、涂划、玷污、践踏等方式侮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国徽;在公共场合,故意篡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歌词,曲谱、以歪曲、贬损方式奏唱国歌,或者以其他方式侮辱国歌。

  六、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执行职务或阻碍民警执行工作任务。

  七、实施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社会秩序的其他违法犯罪行为。

  凡知晓相关信息的公民,应积极检举揭发,对检举揭发公民的人身安全予以保护,对其个人信息予以保密,并对检举揭发有功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对窝藏、包庇的、帮助毁灭证据、伪造证据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行。


                       赤峰市中级人民法院
                        赤峰市人民检察院
                                                 赤峰市公安局

                                                 2020年9月8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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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