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市
政策通知公告

关于对占用公共区域经营、停放二手车行为进行专项整治的公告

2021/04/20 2.1k 阅读 302 点赞
关于对占用公共区域经营、停放二手车行为进行专项整治的公告

来源:赤峰公安 2021年4月20日 

发布时间:2021-04-21 08:0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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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规范二手车市场经营秩序,确保交易在依法设立的交易市场或在购买、租赁的有偿停车泊位进行,依据《赤峰市中心城区车辆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红山区人民政府决定对占用公共区域经营、停放二手车行为进行专项整治,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整治时间:2021年4月20日-2021年4月30日。
  二、整治范围:内蒙古红山物流园区。
  三、整治重点:无照经营和占用公共区域经营、停放二手车行为。
  四、整治举措:由公安交警及城管部门依法对违规停放经营的车辆予以处罚和拖移。
  五、在整顿过程中,对阻碍执行公务、扰乱公共秩序、妨碍公共安全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赤峰市红山区人民政府
                       2021年4月16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