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市
政策通知公告

关于新增2处机动车不礼让行人交通违法行为抓拍设备的公告

2021/04/20 6.0k 阅读 206 点赞
关于新增2处机动车不礼让行人交通违法行为抓拍设备的公告

来源:赤峰交警 2021年4月20日 

发布时间:2021-04-21 16:43:14

字号:大中小

公 告

    为进一步规范道路通行秩序,提升机动车驾驶员文明礼让意识,保障群众出行安全,元宝山区公安分局交管大队在平庄城区新增2处机动车不礼让行人违法行为抓拍设备。
  抓拍位置
  1、宝山路内环北路至凌河街路口路段(新华小区西门),双向抓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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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银河街内环西路至金山路路口路段(新城广场中段),双向抓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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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用时间
  2021年4月26日零时

法律依据和处罚标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
  处罚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之规定,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的,给予驾驶证记3分,罚款200元的处罚。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