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市
政策政策解读

关于《赤峰市全面推行农村牧区公路“路长制”工作方案》的政策解读

2022/04/28 1.6w 阅读 199 点赞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好农村路”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完善我市农村牧区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推进“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全面推行农村牧区公路路长制实施方案的通知》(内政办发〔2019〕38号)、《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农村牧区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内政办发〔2020〕14号)及《交通运输部关于全面做好农村公路“路长制”工作的通知》(交公路发〔2020〕111号)等文件要求,市人民政府印发了《赤峰市全面推行农村牧区公路“路长制”工作方案》,现解读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导向,坚持政府主导、属地管理、分级负责、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原则,建立精干高效、专兼结合、以专为主的路长管理体系,为加快建设交通强国提供有力支撑,为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坚实保障。

二、工作目标

全市全面落实农村牧区公路路长制,加快补齐农村牧区公路管养短板,夯实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责任,建立起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路长组织体系与运行机制,通过3-5年时间,基本建成农村牧区公路路长制信息化管理平台,加快提升农村牧区公路治理能力与服务水平,农村牧区公路治理能力显著提升。

三、组织体系

成立赤峰市农村牧区公路“路长制”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建立旗县区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为本行政区域内农村牧区公路总路长,旗县区交通运输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本行政区域内县级路长,苏木乡镇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为本行政区域内乡级路长,嘎查村委会主要负责人为本行政区域内村级路长的“四级”路长体系。旗县区和苏木乡镇两级分别设立路长办公室。

四、主要任务

1.加强农村牧区公路建设管理。严格建设标准,强化安全保障,建立健全各相关部门工作协调机制。

2.加强农村牧区公路养护管理。推进农村牧区公路养护市场化改革,加快实现农村牧区公路信息化管理,切实保护路产路权。

3.加强农村牧区公路运营管理。积极推进城乡客运一体化建设,完善物流网络体系建设。

4.加强农村牧区公路路域环境综合治理。全面清理路域范围内垃圾,促进农村牧区公路与沿线生态环境自然和谐发展。

五、保障措施

1.强化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狠抓贯彻落实,建立健全相关制度,细化工作措施,确保“路长制”各项工作取得实效。

2.强化宣传引导。设立路长公示牌,综合运用各种新闻媒体,宣传报道“路长制”实施情况,总结推广典型经验,营造良好工作氛围。

3.协同联动推进。建立健全旗县区人民政府主导、各级路长分级负责、各部门协调配合、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和协调联动机制,支持“”路长制的运行。

4.严格监督考核。加大路长制工作督查力度,督促各级路长和责任单位切实履行职责,考核结果作为各级路长和责任单位年度综合考核评价的依据。

全面推行农村牧区公路路长制,落实农村牧区公路养护管理任务,压实各级路长的管理责任,引导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农村牧区公路管理养护工作,实现有路必养、养必到位,进一步创造畅安舒美的农村牧区公路通行环境。
相关文件链接:赤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赤峰市全面推行农村牧区公路“路长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