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山区公安分局治安大队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牢牢把握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总要求,紧密围绕平安红山建设主题,坚持在大局中找位置,在发展中争主动,在创新中求突破。
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根本在于提升民警的执法能力。近年来,治安大队以提高民警执法素质和执法能力为目标,持续抓好法律知识和办案能力岗位练兵活动,注重突出执法培训的系统性、针对性和实效性,对新出台的法律法规进行全员培训。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培训和岗位练兵,大队基本级执法资格考试通过率100%,中级执法资格考试通过率91%,4名民警通过高级执法资格考试,2名民警通过了国家司法考试,高素质的队伍为执法办案提供了坚强保障。
立足警务实战,前移监督平台,从日常执法点滴入手,以监督保质量,以监督促规范,动态提升执法质量。强化内部执法监督。依托执法监督平台,对民警出警执勤、清查检查、调查取证、询问讯问、投送押送全过程进行可视化监督,发现问题立即整改。设立专兼职法制员,前移、延伸执法监督、服务指导和跟踪管理等职能作用,有效提高整体办案质量和水平。强化外部执法监督。主动公开执法办案民警和责任人、法律法规、办案时限、办案程序和案件进展情况,最大限度提高执法办案透明度。完善执法办案特邀监督员制度,主动听取社会各界群众对公安执法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回访监督促规范。大队制定案件回访单,每月由法制员有计划、有重点、有步骤抽取部分案件,以电话、邮寄等方式回访案件当事人,听取当事人的合理建议,及时发现、找准、整改问题。
依照“平时考、考评时”的思路,促使执法考核与日常警务工作有机结合,在实战中提升执法水平。执法办案规范高效。按照“谁办案、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职权与责任相统一”的原则,对进入法定程序的案件,明确案件呈报、审核、审批、执行等各个环节的责任,做到职责到位、流程通畅,确保所办的案件经得起法律和时间的检验。执法任务动态督办。法制员提前进入办案程序,强化事前监督,确保执法办案全程有人盯、有人查,以高效、规范的执法保障当事人权益。执法过错追究点评。通过群众监督、民警反映、自身核查等多种渠道,主动查找民警执法瑕疵。实行执法过错主动汇报减责制,鼓励民警自我监督,将执法过错纠正在初始阶段。
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根本在于提升民警的执法能力。近年来,治安大队以提高民警执法素质和执法能力为目标,持续抓好法律知识和办案能力岗位练兵活动,注重突出执法培训的系统性、针对性和实效性,对新出台的法律法规进行全员培训。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培训和岗位练兵,大队基本级执法资格考试通过率100%,中级执法资格考试通过率91%,4名民警通过高级执法资格考试,2名民警通过了国家司法考试,高素质的队伍为执法办案提供了坚强保障。


立足警务实战,前移监督平台,从日常执法点滴入手,以监督保质量,以监督促规范,动态提升执法质量。强化内部执法监督。依托执法监督平台,对民警出警执勤、清查检查、调查取证、询问讯问、投送押送全过程进行可视化监督,发现问题立即整改。设立专兼职法制员,前移、延伸执法监督、服务指导和跟踪管理等职能作用,有效提高整体办案质量和水平。强化外部执法监督。主动公开执法办案民警和责任人、法律法规、办案时限、办案程序和案件进展情况,最大限度提高执法办案透明度。完善执法办案特邀监督员制度,主动听取社会各界群众对公安执法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回访监督促规范。大队制定案件回访单,每月由法制员有计划、有重点、有步骤抽取部分案件,以电话、邮寄等方式回访案件当事人,听取当事人的合理建议,及时发现、找准、整改问题。

依照“平时考、考评时”的思路,促使执法考核与日常警务工作有机结合,在实战中提升执法水平。执法办案规范高效。按照“谁办案、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职权与责任相统一”的原则,对进入法定程序的案件,明确案件呈报、审核、审批、执行等各个环节的责任,做到职责到位、流程通畅,确保所办的案件经得起法律和时间的检验。执法任务动态督办。法制员提前进入办案程序,强化事前监督,确保执法办案全程有人盯、有人查,以高效、规范的执法保障当事人权益。执法过错追究点评。通过群众监督、民警反映、自身核查等多种渠道,主动查找民警执法瑕疵。实行执法过错主动汇报减责制,鼓励民警自我监督,将执法过错纠正在初始阶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