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市
政策通知公告

关于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销号的公示(第二轮第42项整改任务)

2025/12/25 1.2w 阅读 415 点赞

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42项整改任务已整改完成,并通过验收,拟按程序实施销号。根据《赤峰市落实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办法》有关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2月26日至2026年1月9日。

联系电话:04765890096

联系地址:赤峰市新城区玉龙大街中段

附件: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42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表

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第42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表

整改任务

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42项整改任务:2023年全市共产生建筑垃圾约649万吨,资源化利用率仅为0.5%,消纳能力缺口巨大。

责任单位

各旗县区党委和政府

整改目标

建筑垃圾综合利用率达到60%以上

整改措施

通过直接利用、回填利用、回收利用、资源化利用等方式,逐步提高建筑垃圾综合利用率,2025年全市建筑垃圾综合利用率达到60%以上。

完成情况

通过直接利用、回填利用、回收利用、资源化利用等方式,2025年全市建筑垃圾综合利用率达到70%以上。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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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