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2月29日,市政府印发了《赤峰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赤政发〔2018〕129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现就《实施方案》出台背景、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实施方案》出台背景
打赢蓝天保卫战,是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为此,国务院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国发[2018]22号),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内政发〔2018〕37号)。为贯彻落实国务院、自治区有关打赢蓝天保卫战安排部署,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进一步提升全市人民的蓝天幸福感、获得感,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 我市出台了《实施方案》。
二、《实施方案》总体目标
到2020年,全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优良天数比例达到88%以上,重污染天数进一步减少,空气质量达到国家标准。
三、《实施方案》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整体结构同自治区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基本保持一致,包括9个部分。
第一部分是总体要求,包括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明确了我市今后三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指导思想、总体思路、主要目标。提出到2020年,全市环境空气质量达到国家标准,重污染天数进一步减少;完成自治区下达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重点工程减排任务。
第二部分是调整优化产业结构,推进产业绿色发展。包括优化产业布局、严控“两高”行业产能、强化“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深化工业污染治理、大力培育绿色环保产业等措施。
第三部分是加快调整能源结构,构建高效能源体系。包括实施能源消费控制、推进冬季清洁取暖、开展燃煤综合整治、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发展清洁能源和新能源等措施。
第四部分是积极调整运输结构,发展绿色交通体系。包括优化交通运输结构、推广新能源汽车使用、强化移动源源头防控、加强移动源污染治理等措施。
第五部分是优化调整用地结构,推进面源污染治理。包括实施防风固土绿化工程、加强露天矿山综合整治、加强扬尘综合治理、禁止秸秆露天焚烧和控制农业氨排放等内容。
第六部分是实施重大专项行动,严格环境执法监管。包括开展污染防治专项整治行动、全面完成实中央自治区环保督察整改任务、严格环境执法监管等内容。
第七部分是提高监测预警能力,高效应对重污染天气。包括提高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能力、夯实应急减排措施等内容。
第八部分是加强基础能力建设,强化经济政策支撑。包括完善环境监控监测网络、强化科技基础支撑、加大资金投入等措施。
第九部分是明确落实各方责任,动员全社会广泛参与。包括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考核问责、加强环境信息公开、构建全民行动格局等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