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背景
为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7〕39号)、《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推进方案的通知》(内政办发〔2017〕169号)等文件精神,市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印发赤峰市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推进方案的通知》(赤政办发〔2018〕24号),积极推动我市政务信息资源整合共享工作。
二、出台目的
“各自为政、条块分割、烟囱林立、信息孤岛”是困扰我国政务信息化向纵深发展的老大难问题。党中央、国务院对政务信息资源整合共享工作高度重视,习近平总书记在2017年12月8日的中央政治局第二次集体学习中强调,要以推进电子政务、建设智慧城市为抓手,以数据集中共享为途径,推动技术融合、业务融合、数据融合,打通信息壁垒,形成覆盖全国、统筹利用、统一接入的数据共享大平台,构建全国信息资源共享体系,实现跨层级、跨地域、跨系统、跨部门、跨业务协同管理和服务。李克强总理在国务院第194次常务会议上要求各地区、部门要进一步加快推进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工作,在“网络通”基础上加快实现“数据通”、“业务通”,进一步打通“放管服”改革“经脉”。在2017年《政府工作报告》 中明确指出,要“加快国务院部门和地方政府信息系统互联互通,形成统一政务服务平台”。我市推进政务信息资源整合共享工作,对实现各级各部门政务信息资源数据共享应用及业务协同、优化营商环境、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实现“一网通办”具有重要意义。
三、重点内容
1、网络通
各级各部门接入我市电子政务外网,部门非密业务系统向电子政务外网迁移部署,部门业务专网与政务外网进行对接。
2、数据通
各部门进行业务系统数据梳理,编制共享目录,数据资源汇集到全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实现各级各部门的政务信息资源整合及数据共享、应用。
3、业务通
全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与市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及各部门专网业务系统对接,为各部门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应用和业务协同提供平台支撑和数据共享服务,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一网通办”。
4、与自治区、国家互联互通
全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与自治区、国家级平台深度级联对接,实现跨层级、跨地域、跨系统、跨部门、跨业务的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应用和业务协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