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编制背景
2023年2月2日,《赤峰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赤峰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通知》(赤政办发〔2023〕8号)正式发布,要求市应急管理部门会同各专项救援指挥机构牵头部门,针对赤峰市突发事件历史情况和重大风险,牵头制定本级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部门应急预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家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内蒙古自治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内蒙古自治区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结合全市食品安全监管和应急管理工作实际,赤峰市市场监管局对《赤峰市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进行了修订。
二、主要内容
本《预案》共由7部分组成。
1 总则
2 组织体系及职责
3 应急保障
4 监测预警、报告与评估
5 应急响应
6 后期处置
7 附则
《预案》还逐条明确了相关部门和单位的职责。
赤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