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殡葬改革是一项破旧立新的工作,打破了千年殡葬传统方式的工作,在“三沿七区”散埋乱葬整治、推动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移风易俗宣传等工作过程中,民政部门无强制执法权,只能稳妥有序逐步推进,此项工作容易引起群众的强烈反感,从而引起舆情影响。宣传工作内容也比较敏感无法大范围宣传。
二是按照国家“十四五”重点扶持的项目中,殡葬项目只有消除空白点殡仪馆建设和骨灰堂建设项目,对于我市正在准备推进的农村公益性公墓项目无发改项目资金支持。上级民政部门目前也只支持消除殡仪馆空白点地区,对于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无相关资金支持。(王利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