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工伤保险相关工作,依法化解行政争议,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克什克腾旗人社局高度重视《行政复议法》的贯彻执行,积极采取多项措施推动其在工伤保险领域政策落地生根。
一、加强工伤保险法律政策宣传。一是每年都要组织全旗各行政事业、矿山企业单位人事干部,宣传《工伤保险条例》《工伤认定办法》。二是深入企业举办工伤预防培训班,集中对领导层、管理层、一线员工进行工伤预防培训,尤其对全旗大型企业及工伤事故率较高的矿业公司作为工伤预防重点,按照“一企一策略”与企业安全管理人员座谈,帮助企业分析近年来工伤事故原因,提出防范建议,要求企业将工伤预防宣传融入到日常管理过程中,以提高企业管理人员、安全员的工伤预防意识。三是编制了《工伤保险知识手册》,内容涵盖工伤保险的参保范围、认定标准、行政复议的申请条件、流程、时限等内容,发放到各工矿企业。四是注重引导企业增强劳动保障责任意识。随着持续对《工伤保险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及全社会对劳动保障问题的关注度的不断提高,让企业更加认识到自身的劳动保障责任,使企业更加重视员工的人身安全,加大劳动保障投入及工作场所劳动条件的不断改善,增强员工的安全保障能力,切实降低尘肺病等职业病的发生率,减少工伤事故的发生。五是注重提高职工的自我保护意识。在法律政策的引导下,职工对自身的权益保护意识不断提高,工伤预防意识和能力明显提升,不断从“要我预防”到“我要预防”“我会预防”的转变,并积极地参与到工伤预防工作中来。
二、简化案件办理程序,缩短办理时限,不断提高工伤认定效率。接到工伤认定申请后,工作人员对提供材料齐全的案件当场受理,对材料欠缺的现场出具《补正材料告知书》。对工伤政策不清楚的申请人,认真做好政策解答工作。受理材料后,立即安排2名工作人员前往事故现场进行实地核查,及时调取事故现场监控,了解事故发生经过,完整详实撰写调查笔录。在工伤认定过程中,将认定时限由法定的60日缩短至平均30日,有多起案件实现15天内结案。认定结束后,对于不方便领取的采取邮寄、电子送达的方式,让企业、工伤职工及时领取工伤认定决定书,方便办事群众。
三、多举措推动工伤认定“零误差”。工伤认定工作,一头连着工伤职工的切身利益,一边担负着国家的工伤保险基金安全运行。一是事故发生后,及时调查核实取证,安排经办股室2名工作人员,第一时间前往事故现场进行实地核查,多渠道全方位查实事实真相,及时调取事现场的监控,了解事故发生的具体位置和经过,对案情涉及的相关人员如当事人、现场目击者、参与救治人员、知情者、班组长、安全员、部门领导开展调查核实,综合研判,坚持依法认定。强化监督机制,确保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二是建立完善的监督机制,工伤认定案件均要通过“内蒙古人社系统业务综合办理平台”网上申报,相关证据材料扫描上传,业务经办分“受理”、“审核”、“审批”三级制约机制,随时接受赤峰市、自治区级网上审核,防止工伤认定过程中出现徇私舞弊或拖延现象,有效维护了工伤保险基金安全。工伤认定结论书上标注二维验证码,方便查询真伪。每份工伤认定书上均明确标注“如对本工伤认定决定不服的,可自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当地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六个月内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四、加强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培训。每年均组织工作人员参加赤峰市、自治区、人社部举办的工伤保险业务知识培训,促进工作人员更好地理解和把握相关政策、标准,提升业务经办水平。
存在的问题,一是宣传工作仍有薄弱环节。虽然开展了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但在一些偏远乡镇和企业,宣传的覆盖面还不够广,部分群众和企业负责人对《行政复议法》和工伤保险政策的了解仍然不够深入。二是行政复议案件办理难度加大。随着社会的发展,工伤保险行政复议案件的复杂性不断增加,涉及的法律问题和事实认定难度加大,对工作人员的专业素养和业务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现有工作人员在处理一些疑难复杂案件时,还存在一定的困难。
全旗2024年认定工伤122起,工伤事故发生率相比2023年下降36%。2025年以来,共受理工伤认定申请50人,其中认定工伤45人,不予认定工伤1人,无涉及行政复议件。
下一步,克什克腾旗人社局持续以高度的责任感、使命感,主动担当作为,优化工作流程,不断提升工伤认定的规范性、准确性,提高工伤认定效率,保障工伤职工及时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确保维护工伤保险基金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