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保障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师生人身和财产安全,红山区人社局高度重视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安全生产工作,对辖区内43所学校开展全面排查和自查工作。
一是强化安全责任意识。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三个必须”的原则,筑牢安全生产防线,提升安全管理水平。
二是建立健全应急处置预案。夯实学校内部防火等安全隐患排查工作,落实学校涉及电焊气焊等动火作业安全防控措施,对培训场所严抓防控,加强日常排查,及时消除各类隐患和不安全因素。
三是强化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机制,将安全生产内容纳入职业技能培训的前置课程,正式开班前必须开展安全生产教育。
四是保障安全生产整改实效。常态化坚持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将持续跟踪,限期整改,对不按要求进行整改的,严格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管理办法》相关管理规定做出处理,对拒不整改的,依法依规注销办学许可证,取消办学资格,并依法严肃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