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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政策解读

《赤峰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六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的通知》解读

2020/11/11 3.0k 阅读 275 点赞

  2020年10月12日,赤峰市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公布第六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的通知》(赤政字﹝2020﹞50号),现就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背景和目的

  《内蒙古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第十一条规定“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本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自2009年起,市政府先后公布了5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为了深入贯彻落实《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和《内蒙古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进一步加强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经组织基层申报、专家组评审、市文旅局党组研究、社会公示、报市政府同意,确定“克什克腾蒙古族民歌”等45个项目为第六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予以公布。

  二、主要内容

  此次公布的45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共涉

  及6个类别,其中传统音乐1项、传统体育、游艺与杂技2项、传统美术10项、传统技艺20项、传统医药8项、民俗4项,具有重要的文化、历史、科学价值。

相关文件链接:赤峰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六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的通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