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市
政策政策解读

《赤峰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赤峰市中心企业“退城进园”工作的实施意见>及有关事宜的通知》政策解读

2022/05/18 2.9k 阅读 283 点赞

一、印发目的

为解决《赤峰市中心城区企业“退城进园”工作实施意见》(赤政发〔2014〕72号,以下简称“2014年实施意见”)实施过程中的遗留问题,并在后续工作中规范执行相关优惠政策。

二、后续工作优惠政策执行期限

对于在“2014年实施意见”有效期(2014年9月30日至2020年12月31日)内,企业与当地政府已签订退城进园协议,但企业尚未完成的退城进园遗留工作,现明确要求必须于2025年12月31日前全部完成,否则,2025年12月31日到期后原已签订的退城进园协议自动失效,市政府不再兑现企业未完成部分的优惠政策。

赤峰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相关文件链接:赤峰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赤峰市中心城区企业“退城进园”工作的实施意见》及有关事宜的通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