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全市社会组织年检工作即将启动。社会组织年检,可为进一步确认社会组织法人资格,考察社会组织按章程开展活动、加强内部管理情况,为实施社会组织评估、政府购买服务和资助等提供依据。
年检范围
2022年12月31日(含)前注册登记的社会团体和2022年6月30日(含)前注册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须依法接受登记管理机关的年度检查。
年检时间:
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报送材料时间为2023年3月1日至6月30日。
年检方式:
年度检查采取网上填报方式。社会组织登录“内蒙古自治区社会组织公共服务平台”(http://116.113.102.50:8089/sonm/net),在登录窗口中输入用户名、密码和验证码进行登录,选择菜单栏中的“年检”业务,点击“网上填报”,进行年度工作报告书的填写。
网上预审合格后,社会组织打印纸质年度工作报告书,其中,有业务主管单位的打印一式三份,经业务主管单位初审并盖章后报登记管理机关;直接登记社会组织或已脱钩行业协会商会打印一式二份,直接报送登记管理机关接受检查。
重要提示:
1.有业务主管单位的社会组织,填报完成后须先将年检材料提交给业务主管单位审查,然后再提交给登记管理机关。
2.严格按照规定时间报送年检材料,系统将于2023年6月30日关闭年检材料的提交功能,社会组织无法提交年检材料。
3.市本级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不需要提交财务审计报告(需提交2022年12月银行对账单,截止日期为12月31日),应指派专门财务工作人员填报《年度工作报告书》中《资产负债表》、《业务活动表》、《现金流量表》三张财务报表,财务报表需由财务工作人员签字确认。
4. 各社会组织要对年检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实填写相关内容,不得填写虚假信息。
业务咨询电话:0476-8335253
(贾晋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