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命孙海涛为赤峰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来源:赤峰公安2021年8月31日
发布时间:2021-08-31 17:57: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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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汪国森等同志辞去赤峰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请求的决定
2021年8月31日赤峰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和本人的辞职呈请,赤峰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定:接受汪国森、黄国文辞去赤峰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的请求,报赤峰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备案。
赤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任免名单
2021年8月31日赤峰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孙海涛为赤峰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杨牧为赤峰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浩毕斯嘎拉图为赤峰市民政局局长;
张颖达为赤峰市自然资源局局长;
于兆飞为赤峰市应急管理局局长;
王利为赤峰市区域经济合作局局长。
决定免去:
闫清卿的赤峰市民政局局长职务;
王永军的赤峰市自然资源局局长职务;
赵兰广的赤峰市应急管理局局长职务;
张志刚的赤峰市区域经济合作局局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