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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峰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荣获“自治区级文明单位”称号

2023/10/11 6.5k 阅读 284 点赞


近日,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颁发2022年度自治区文明单位荣誉证书,赤峰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获评第十届内蒙古自治区文明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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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赤峰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论述,紧紧围绕“自治区文明单位”创建标准,坚持党建与创建相融合、业务与创建相促进,夯实党风廉政建设基础,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不断提升干部职工思想文化素质和单位精神文明建设程度,聚焦文明城市创建、督察考核、平台受理、行政处罚、智慧城管、公共项目等重点领域,创新实干、事争一流,高标准开展文明单位特色创建工作,促进精神文明建设和城市管理工作协调发展,开创城市管理工作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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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峰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将以获评自治区级文明单位为起点,不断深化文明创建成果,牢牢把握城市管理工作新时代坐标。以班子建设为龙头,打造坚强有力的领导核心;以提高素质为根本,培养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城管队伍;以推动发展为目标,提高城市管理现代化水平;以服务保障为中心,坚持做好“让党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模范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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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