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切实保障特困群体老有所养、老有所依,克什克腾旗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全面推进低保对象、特困人员、重度残疾等困难群体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本养老保险费的代缴工作。对全旗低保对象、特困人员、重度残疾等困难群体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每年为符合条件的人群代缴,减轻困难群体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压力。截止目前,我旗已为4690人代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用60.42万元。
目前我旗执行的代缴政策:如果是低保对象、特困人员、计生特殊家庭、返贫致贫人员,并且是非在校学生、户口未迁出、未服役、未服刑、未参加其他养老保险的,都会由政府按100元的标准为其代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如果是重度残疾人并且是非在校学生、户口未迁出、未服役、未服刑、未参加其他养老保险的,由政府按200元标准为其代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对重复身份的特困群体,按高档计数代缴,并且允许个人增加缴费,缴费后按照相应档次享受缴费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