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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通知公告

赤峰市公安局关于依法严厉打击涉国家统编教材使用违法犯罪行为的通告

2020/09/03 1.2w 阅读 274 点赞
赤峰市公安局关于依法严厉打击涉国家统编教材使用违法犯罪行为的通告

来源:赤峰公安 2020年9月4日

发布时间:2020-09-04 08:28: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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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峰市公安局关于依法严厉打击
涉国家统编教材使用违法犯罪行为的通告

  多年来,党中央高度重视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普及工作,推行国家统编教材使用是党和国家对民族地区的关怀,有利于促进民族团结和民族地区的发展进步,有利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具有重大战略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
  近日,我市个别群众在网络上发布、转发涉及“国家统编教材使用”的不实、有害信息,甚至制造传播谣言,造成不良社会影响。为维护全市社会秩序安全稳定,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其他合法权益不受侵害,赤峰市公安局将在全市范围内打击传谣散谣、煽动滋事等违法犯罪行为,现通告如下:
  一、任何单位和个人都要自觉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严禁以非法的方式扰乱正常教学秩序和社会秩序,违者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等法律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二、严厉打击以下违法犯罪行为:
  (一)组织、策划、煽动或积极参与聚众扰乱社会秩序、冲击国家机关、扰乱公共场所秩序、扰乱交通秩序的行为;
  (二)非法集会、游行、示威以及煽动、策划非法集会、游行、示威的行为;
  (三)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执行职务或阻碍民警执行工作任务;
  (四)故意曲解相关政策,编造、散布谣言、不实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不实信息而故意传播的,以及利用互联网和其他通讯媒介散布谣言的行为;
  (五)故意伤害他人身体、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的行为;
  (六)通过威胁、恐吓、辱骂他人等方法阻挠学生上学、复课等寻衅滋事行为;
  (七)实施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社会秩序的其他违法犯罪行为。
  凡有实施上述违法犯罪行为的,应立即停止违法犯罪活动,并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欢迎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提供、举报上述各类违法犯罪线索。对所提供的违法犯罪线索一经查实,公安机关将依照有关规定予以举报人2000—100000元人民币的奖励,并依法保护举报人的个人信息及安全。
  举报电话:110
  市公安局:0476-8821251
  阿旗公安:0476-7230513
  左旗公安:0476-7869911
  右旗公安:0476-6226785
  克旗公安:0476-5227750
  林西公安:0476-5327175
  翁旗公安:0476-6340146
  喀旗公安:0476-3758376
  宁城公安:0476-4263442
  敖汉公安:0476-4321980
  红山公安:0476-8361518
  松山公安:0476-8409809
  元宝山公安:0476-3513639
   


                                             赤峰市公安局
                                         2020年9月3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通知公告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