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市
政策通知公告

巡视公告

2020/09/12 4.3k 阅读 319 点赞
巡视公告

来源:市委网信办

发布时间:2020-09-13 13:1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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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规定,按照自治区党委统一部署,自治区党委第二巡视组从2020年9月7日至11月20日对赤峰市优化营商环境开展专项巡视。
  巡视期间,巡视组重点围绕落实党中央和国务院关于优化营商环境重大决策部署情况、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情况、落实公共服务和政务服务情况、落实整改工作情况等方面开展监督检查,主要受理反映盟市及旗县(市、区)党委、人大、政府、政协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机关部门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以及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在优化营商环境中存在的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视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交有关方面认真处理。
  巡视组在巡视期间,设立专门值班电话:0476-8820468(受理时间为:上午8:30至下午18:00);专门邮政信箱:内蒙古赤峰市A001号;专门电子信箱:xs2020822@163.com;联系信箱:1.赤峰市党政综合楼东侧市人防办公交站点;2.赤峰市松山区临潢大街25号政务服务中心南门;3.赤峰市松山区全宁街21号昭乌达宾馆北门;4.赤峰市松山区大明街28号市检察院西门;巡视组接访地点:赤峰市松山区大明街28号市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欢迎广大干部群众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方式向巡视组实事求是反映情况,受理信访截止时间为11月15日。
 
自治区党委第二巡视组  
2020年9月10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