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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通知公告

赤峰市人民政府关于森林草原禁火的通告

2021/03/24 6.7k 阅读 284 点赞
赤峰市人民政府关于森林草原禁火的通告

来源:赤峰公安 2021年3月25日 

发布时间:2021-03-25 17:15: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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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前,全市森林草原防火已进入紧要期。为有效预防和遏制森林草原火灾发生,保护全市生态建设成果,依据《内蒙古自治区森林草原防火条例》,现就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2021 禁火时间
  2021年3月15日—6月15日
  2021年9月15日—11月15日
  2021 禁火范围
  全市森林草原防火区域。
  2021 禁火要求
  严禁携带火种及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森林草原防火区。

  严禁烧纸、烧香、吸烟、野炊和燃放烟花爆竹等用火行为。

  严禁烧荒、烧秸秆、烧坝界。

  严禁其他野外用火及易诱发森林草原火灾的活动。
  违反本通告,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惩处。

  各旗县区也要发布禁火通告,划分森林草原防火区域和火险等级并向社会公布。

  广大干部群众要自觉遵守森林草原防火规定,发现违规用火和森林草原火情,要立即拨打森林草原火警电话:12119。

                        2021年3月19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通知公告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