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市住建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市委市政府有关法治政府建设精神,严格执行法律法规,依法全面履行职责,深入推进依法行政,规范行使行政权力,不断强化执法监督,法治政府建设取得积极进展和成效。现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增强领导班子依法行政意识,实现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市住建局主要负责人积极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局党组严格执行《赤峰市人民政府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赤峰市住建局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明确了决策事项的范围,对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广泛听取意见,严格执行合法性审查和法律顾问制度,聘任常年法律顾问2名和公职律师2名,遇重大决策和处理有社会影响力的事件时,均征询和听取法制机构和法律顾问、公职律师的意见建议,对重大决策事项严格执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程序,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二、推进法治建设重点工作,实现工作落稳重落实
为全面落实《中共赤峰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2022年工作要点》的各项工作,市住建局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赤峰市住建局《2022年法治建设工作要点》,从深化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强法治建设组织领导、加大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等9个方面,提出工作目标,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取得积极成效。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市住建局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一项重要内容纳入局党组理论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今年党组理论中心组集中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2次,深刻领会“十一个坚持”重大工作部署、重大战略思想,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引领住建系统工作。为贯彻落实《自治区新时代法治人才培养规划(2021-2025年)重点任务清单》,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本部门法治人才培养教育重点内容,为全面、系统、及时跟进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进一步加强法律法规学习,开展民族方面法律法规学习2次,开展《行政处罚法》、《民法典》、《信访工作条例》学习各1次,组织学习规范性文件审核培训1次。
(二)拓展法治人才培养新渠道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新时代法治人才培养规划(2021-2025年)重点任务清单》,市住建局从实际出发,探索拓展与赤峰学院商务学院建立法治人才培养新渠道,双方建立法治人才培训合作机制,在赤峰学院建立市住建局法治人才培养定点培训基地,双方搭建定向教育培训平台,充分发挥学院师资法律理论优势,发挥市住建局法律实践优势,双方优势互补、密切合作,拓展市住建局法治人才培养的新模式。
(三)全面推进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在出台《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治审核制度工作方案》基础上,印发《赤峰市住建局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进方案》,配套制定《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试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试行)》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试行)》,督促各执法单位全面落实“三项制度”,行政执法行为更加规范。在行政执法工作中,为提高行政处罚案卷质量,严格执行住建部案卷整理相关规定,行政执法案卷更加规范。2022年,市住建局7份行政处罚案卷参加自治区住建厅、市司法局案卷评查,参评自治区住建厅案卷评查的3份案卷,2份被评为优秀案卷,1份被评为良好案卷,评查结果位列自治区各盟市第一位。参评市司法局和市人民检察院案卷评查的4份行政处罚案卷,1份被评为优秀案卷,3份被评为良好案卷。
(四)认真开展合法性审查工作
市住建局把合法性审查作为决策的必经程序,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制度。今年以来,共出具合法性审查意见246份。
(五)建章立制提升法治化水平
一是印发《赤峰市住建系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至各旗县区,对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进行明确规定。二是为规范行政处罚案件和违法线索移送程序,制定了《市住建局行政处罚案件和违法线索的移送程序规定》,案件处罚和线索移交程序更加规范。三是向市司法局提交了市场主体首次轻微违法不予行政处罚清单。四是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强化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及时梳理、清理妨碍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项政策制度。五是进行行政许可事项“无证明”清理。经梳理,我局对依法申请的行政事项不收取证明材料。
(六)加强重点领域执法检查
年初制定住建系统执法检查计划,以“双随机一公开”为主要手段,围绕公用企业、房地产企业、建筑行业、物业等群众关注的重点领域开展专项执法检查或联合检查。加强安全生产等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市住建局对潜在风险大、可能造成严重不良后果的,加强日常监管和专项执法检查,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违法风险。
三、加大工作力度,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自治区以更优营商环境服务市场主体行动方案的通知》要求,印发了赤峰市住建局落实《内蒙古自治区以更优营商环境服务市场主体行动方案》的责任分工方案,强化责任分工,细化任务落实,各项工作稳步推进,由市住建局牵头的17项改革任务已全部提请销号。为进一步落实市委、市政府《赤峰市打造最优营商环境行动方案》,制定了《赤峰市住建局落实<赤峰市打造最优营商环境行动方案>工作方案》,深入查找市住建局优化营商环境存在的短板和不足,细化制定了55条改革举措,明确责任分工,各项工作稳步推进,改革成效凸显,住建系统法治化营商环境不断优化。
今年,市住建局虽然在全面履职尽责、推进依法行政等方面采取了多种有效措施,取得了一定成绩。相对于建设法治政府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我们的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部分干部职工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手段解决问题的意识和能力还不够强。二是行政执法行为还不够规范,事中事后监管有待进一步展开;三是法治工作人员力量有待加强。
在今后的工作中,赤峰市住建局持续全面推进《法治中国建设规划》、《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及自治区、赤峰市委、市政府有关工作部署,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持续加大法治建设工作力度,不断提升住建系统法治化水平,为我市的经济社会建设做出更大的贡献。
赤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