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市
住建资讯住建资讯

赤峰市2024年住房发展年度计划

2024/04/27 1.7w 阅读 521 点赞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适应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发生重大变化的新形势,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我单位编制完成了2024年住房发展年度计划,具体内容如下:

一、2024年住房年度计划

(一)人口情况

根据《2023年内蒙古自治区常住人口主要数据公报》,预计2024年末全市常住人口约385万人,其中城镇人口218万人。

(二)土地供应情况

根据《赤峰市辖区2024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和《赤峰市中心城区2024年度住宅用地供应计划》等供地数据,2024年住宅用地计划供地住宅用地49宗、面积2316.16亩,其中商品住宅用地44宗、面积2209.36亩,保障性住宅用地5宗、115.8亩。

(三)商品住房情况

根据我市人口、土地供应等实际情况,2024年全市预计批准预(销)售商品房 2.3万套、面积180万㎡,其中商品住宅1.1万套、面积90万㎡;预计实现销售商品房2.4万套、销售面积240万㎡,其中销售商品住宅1.6万套、销售面积160万㎡;预计商品房库存待售套数14-17万套、面积800-900万㎡,其中商品住宅待售套数6.5-8万套、面积320-400万㎡;预计二手房交易成交3万套、面积300万㎡,其中二手房住宅交易成交2.5套,成交面积250万㎡。

(四)保障性住房情况

计划实施棚户区(城市危旧房)改造项目5个,共391套;计划发放租赁补贴2366户、568.59万元;计划实施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6个、共886套。

二、发展方向

(一)总体发展方向

以“低端有保障、中端有支持、高端有市场”为原则,完善住房供应体系,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规划期内,赤峰市房地产市场将进入调整期,通过控供给、调结构、去库存,实现稳预期、稳房价、稳地价目标,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住房消费健康发展;以住房保障和房地产高质量绿色发展提升城市定位与经济水平,打造宜居宜业魅力赤峰。

(二)商品房发展方向

按照满足刚需、支持改善原则,针对各类需求实行差别化调控。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加强商品住宅销售价格管控,引导住房理性消费,促进市场供需平衡,使新建商品房销售均价与经济增长和居民收入增长相适应。合理规划商业及其他用房项目供给,加快既有商业及其他用房去库存,保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三)保障性住房发展方向

推动旗县区持续做好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工作和棚户区(危旧房)改造工作。继续加大宣传力度,力争十四五期间12个旗县区均开展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建设,完善各地的住房保障体系;中心城区做好做强,在现有基础上不断加大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力度。积极督促指导旗县区做好2024年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工作,确保2024年年底前全部开工。引导各旗县区发展租赁住房市场,填补我市乃至全区的长租房市场空白。

三、主要任务

(一)完善住房供应体系

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满足居民不同层次的住房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加强住房发展顶层设计,以政府为主提供基本保障,以市场为主满足多层次需求,形成以商品住房为主,租购并举的市场体系。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让全体市民住有所居。

(二)合理调控各类住房供应结构

根据实际供需和房地产市场运行情况,合理调控商品住房、租赁住房、保障住房和人才住房的供应结构。鼓励满足首套自住购房需求及改善需求,适度增加保障住房、人才住房在住房中的比例。促进社会投资参与建设、运营管理保障性租赁住房,确保基本住房保障可持续发展。

(三)坚持调控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坚持因城施策、分类调控的政策导向,在47条调控房地产市场政策措施的基础上,继续用好用足政策工具箱。探索建立房价与地区生产总值、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等因素相挂钩的增长机制。保持调控政策的连续性、稳定性与可持续性,加强房地产市场供需双向调节,以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为目标,树立底线思维,防范房地产风险。综合运用金融、土地、财政、投资、立法等方面政策,共同构建适应市场规律的长效机制,推动金融、房地产同实体经济均衡发展。

(四)科学控制土地供应

注重供需平衡的发展原则,科学研判用地需求,强化土地供应和房地产市场联动机制,严格按照五类(显著增加、增加、持平、适当减少、减少直至暂停)调控目标,科学调控住宅用地的供应规模、布局和节奏,实现土地供应有序、均衡。加强盘活存量土地,加强已出让土地的开发进度管理,明确开发时限要求,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严格处置闲置用地。

(五)完善房地产市场监测与联动

加强城市房地产市场运行情况动态监测,利用房地产市场监测分析模型与监测预警体系,提高精准施策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高房屋网签备案数据的使用效能,全面提升房屋网签备案数据质量。依托房屋网签备案信息,加强房地产金融监管,切实防范化解房地产市场系统性风险。优化网签备案服务效能,为公众提供便捷安全服务。

(六)引导非住宅商品房去库存

充分利用市场机制和供求规律发挥作用,引导非住宅商品房去库存。合理控制商业、办公等非住宅商品房项目供应规模。在符合城市规划的前提下,将非住宅项目整体或部分进行业态转型,用于养老、医疗、文化、旅游、科教、体育等产业。鼓励开发企业将商业地产转化为自持运营租赁物业。加强公共区域车辆乱停放管理,规范机动车停放秩序;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实行灵活的车位让利促销手段,有效促进商品住宅小区停车资源的利用,加快楼盘地下产品的去化。

(七)整顿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

加强对预售资金、预售商品房交付等环节的监管,建立预售款专户管理制度并与开发企业信用等级挂钩,确保预售资金专款专用。建立存量房交易监管服务平台,全面推行存量房交易网签管理及交易资金监管机制。增强房地产企业融资的市场化、透明度,防止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严格管控个人消费贷款、房抵经营性贷款等资金用于购房加杠杆行为。严厉打击违法预售、捆绑销售行为,违反商品房住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等价格违法行为,房地产违法广告行为、格式合同违法行为。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住建资讯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