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动中央关于统计工作重大决策部署和自治区相关工作要求得到有效贯彻落实,经自治区党委、政府授权和批准,按照自治区督察工作计划,自治区统计局统计督察组日前进驻赤峰市开展统计督察工作,并于9月19日与赤峰市进行对接沟通。督察组常务副组长、自治区统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静永波通报统计督察事宜,提出工作要求。赤峰市统计督察联络组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王建军参加对接沟通。
静永波指出,习近平总书记就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作出一系列重要讲话指示批示,彰显了党中央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鲜明态度和坚定决心,为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推动统计工作更好服务国家宏观调控和科学决策管理指明了方向原则,提供了科学遵循。开展统计督察,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特别是防治统计造假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具体行动,是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推动高质量发展、推进统计现代化改革的重要制度性安排,是推动党中央关于统计工作重大决策部署落实落细落地的有力举措。此次统计督察将紧紧围绕中央《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确定的督察内容,聚焦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统计工作决策部署,遵守统计法律法规,建立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执行国家统计政令等情况开展督察,维护统计法律法规权威,推动统计改革发展,为经济社会发展做好统计保障。
王建军表示,赤峰市将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特别是防治统计造假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为根本遵循,牢固树立正确的发展观、政绩观,全面增强抓好统计工作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严格按照统计督察工作要求,真实全面反映情况,做好部门、地区之间的协调配合,确保统计督察工作高效有序开展,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现代化建设提供坚强统计保障。
据悉,自治区统计局统计督察组将对赤峰市及松山区、克什克腾旗开展为期10天左右的统计督察。进驻期间设立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等违纪违法行为问题举报电话:0476-8159359;举报信箱:赤峰市0019号邮政信箱;举报电子邮箱:zzqtjdcz@163.com。受理举报期限:2024年9月19日—9月28日,受理时间为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