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建立健全我市创业孵化基地和创业园认定管理制度,促进和保障创业孵化基地和创业园的建设和可持续发展,赤峰市对《赤峰市创业孵化基地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
新修订的《赤峰市创业孵化基地(创业园)认定管理办法》明确了创业孵化基地和创业园的分类、认定标准、申报流程等,进一步规范了创业载体的建设;将农民工返乡创业园的认定合并到管理办法中,鼓励各类返乡人员和自主创业农民工创业并带动农牧民就业;为全面促进电子商务与实体经济的融合,新的管理办法中还新增了“电商类平台”的认定,为电商创业者提供一站式的支持和服务。
新的管理办法规定创业孵化基地和创业园要为入驻创业实体提供18类80项创业服务,服务内容既包括场地服务、政策服务、创业培训等基础类服务,还包括融资服务、人力资源服务、市场营销等拓展性服务和检验检测、技术创新等延伸性服务,建设贯彻创业全流程的一条龙创业服务体系。
下一步,赤峰市就业服务中心将按照新的《赤峰市创业孵化基地(创业园)认定管理办法》规定,规范、引导、扶持各地创业孵化基地和创业园健康有序发展,为自主创业者提供创业场地和创业服务支持,鼓励和引导劳动者自主创业,推动我市创业促进就业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