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红山区人社局联合区总工会共同主持召开了全区基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建设行动工作推进会。区人社局、司法局、总工会、人民法院及各镇街等部门业务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红山区劳动仲裁院负责人传达学习了自治区、市《关于开展基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建设行动的通知》精神,文件指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持续加强劳动争议基层调解组织建设,更好地发挥基层调解组织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推进创新基层社会治理、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中的重要作用。文件要求,到2024年底规模以上企业设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比例不低于40%。
下一步,红山区人社局将联合区总工会继续推进指导基层调解组织建设,充分发挥调解组织“第一道防线”的作用,努力推动劳动争议化解关口前移、重心下沉,最大限度地把纠纷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更加有力地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推动红山区经济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