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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旧换新政策持续发力 新春消费市场不断升温

2026/02/10 1.9w 阅读 535 点赞

春节临近,市场迎来传统消费旺季。记者从市商务局获悉,为进一步释放居民消费潜力,我市深入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关于推动消费品以旧换新的部署要求,持续加力实施汽车、家电、数码和智能产品等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统筹开展系列促消费活动,通过政策补贴、企业让利等多重举措叠加发力,推动消费市场供需两旺、活力提升。

自2026年1月1日起,我市新一轮家电以旧换新、数码和智能产品购新补贴活动全面实施。家电补贴涵盖冰箱(冰柜)、洗衣机(干衣机)、电视(投影仪)、空调(空气源热泵)、电脑、热水器(壁挂炉)6大类产品,对达到1级能效或水效标准的商品,按销售价格的15%给予补贴,每位消费者每类产品可补贴1件,单件最高补贴1500元。2025年已享受同类家电补贴的消费者,2026年购买同类产品仍可继续申领,政策延续性和惠民力度进一步增强。数码和智能产品补贴范围包括手机、平板电脑、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4类,单价不超过6000元的产品可享受15%补贴,单件最高补贴500元。

目前,市商务部门已组织两批次130家商贸主体参与补贴活动。截至2月4日,全市家电以旧换新核销补贴10470笔、兑现资金546.3万元,数码和智能产品购新核销补贴22667笔、兑现资金884.55万元,绿色智能产品销量明显增长,节日消费市场持续升温。

围绕群众春节前后购车、换车需求,我市同步实施乘用车以旧换新补贴政策。2026年,对个人消费者报废登记在本人名下的2013年6月30日前注册登记的汽油乘用车、2015年6月30日前注册登记的柴油及其他燃料乘用车,或2019年12月31日前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并在内蒙古自治区内购买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乘用车或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开具我市机动车统一销售发票,可给予一次性补贴。个人消费者报废上述符合条件的旧车并购买新能源乘用车的,按照购车发票金额的12%予以补贴,补贴金额最高2万元;对报废上述符合条件的燃油乘用车并购买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的,按照购车发票金额的10%予以补贴,补贴金额最高1.5万元。对报废新能源乘用车并购买燃油乘用车的,不给予补贴。2026年,个人消费者通过售卖方式转让本人名下乘用车,并在内蒙古自治区内购买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乘用车或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开具我市机动车统一销售发票,可给予一次性补贴。个人消费者通过售卖方式转让登记在本人名下的旧车,并购买纳入《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乘用车,按照购车发票金额的8%予以补贴,补贴金额最高1.5万元;对购买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按照购车发票金额的6%予以补贴,补贴金额最高1.3万元。

我市将紧扣民生需求,以政策之力激活市场潜能,以惠民之举增进民生福祉,让广大群众在家门口享受便捷实惠的消费服务,为全市消费市场稳步增长和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动力。


来源:赤峰日报电子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